胡秀娟,1978年5月生于新田县知市坪乡小明路村一个农民家庭。
1984~1989年在小学读书,曾先后担任过少先队中队长和班学习委员,年年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。她常以英雄人物为榜样,严格要求自己。曾在日记中写到“为了别人的幸福,宁愿牺牲自己的一切”。
1990年6月27日上午,胡秀娟与本村胡海燕、胡晓燕等9名同伴去扯猪草。上午11时左右,她们在回家经过罗冲水库被水浸崩的田埂时,胡海燕背着胡晓燕不慎摔倒,双双掉入水中。紧急关头。胡秀娟奋不顾身跳入水中,用尽全力把胡海燕、胡晓燕推到岸边,在岸上小朋友的帮助下,胡海燕、胡晓燕俩人得救,胡秀娟却沉入水底,献出了宝贵的生命,牺牲时年仅12岁。
1990年10月10日,新田县委、县政府在知市坪乡中心小学召开表彰大会,授予胡秀娟“赖宁式”好少年称号,号召全县人民学习她奋不顾身、舍己救人的精神。1992年4月3日,知市坪乡中心小学党支部、校委会、少先队大队部在胡秀娟墓前隆重集会,将刻有“赖宁式好少年胡秀娟”的石碑立于胡秀娟墓前。并将此墓定为学校的德育教育基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