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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从今年8月开始,新田县为全县379个行政村各配备一名综治(调解)专干,专职从事综治和调解工作,为全县农村综治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。
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。由县政府办印发了《县政府办转发县综治办关于在全县行政村配备综治专干的实施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,要求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抓好这项工作。
二是明确任用机制。各村综治(调解)专干从热爱综治工作、具有责任感、有一定威信和一定政策法律水平的村民中,按照村两委推荐,乡镇综治维稳办组织考核,乡镇党委审批任命的程序选任,任职工作与村主干同考核、同管理、同奖惩,以保证这一机制的良性运转。
三是落实经费保障。村综治(调解)专干的误工基本补贴标准按行政村人口数量分三个层次确定发放,由县财政统一划拨到乡镇。年终考核时与村主干一同享受稳定工作年终奖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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